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现将《四川省肿瘤医院质子治疗中心建设项目(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四川省肿瘤医院质子治疗中心建设项目(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反映。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建设单位:四川省肿瘤医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20320
2、验收监测单位: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10-6259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