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次考试顺利完成,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考场纪律,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
1.面试、笔试均需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三者选其一即可,要求加盖鲜章) 。如未带齐以上两样资料则不能参加考试。
2.面试时间:3月17日,每人1分钟自我介绍(请简历中注明有获奖经历的同学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到场)。考生需提前30分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签到。
3.理论考试时间:3月18日,考试时间为80分钟,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进入规定考场入座,将有效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并签到。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卷面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4.考生候考时,在考场外查看考号,答题前,应在指定位置填好姓名、考号等。凡漏写姓名、考号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按零分处理。
5.开考15分钟后不能再进入考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等)。已携带入场的应按指定位置存放,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各种通讯工具。
6.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擅自借用其他考生文具;不准相互偷看、抄袭答卷;严禁夹带;严禁换卷、替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7.考生统一交卷,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8.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