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共提出27项具体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3个方面。
一是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对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推行论文评价代表作制度,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1/3。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活动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同时,要适当提高对高质量成果的考核评价权重。
二是分类提出科技活动的评价重点和要求。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突出创新质量和综合绩效,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突出支撑服务能力,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突出使命完成情况,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突出成果质量和贡献,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才评选突出科学精神、能力和业绩等。同时,对推行论文代表作的设定数量上限,引导科技人员更加关注论文质量,不以“数量论英雄”。
三是提出相关配套措施。破除“唯论文”导向的关键一招,是要避免论文与资源配置和利益简单挂钩。《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不允许使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奖励论文发表,不允许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同时,要打造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完善学术期刊预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