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省肿瘤医院改扩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改扩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
建设单位:四川省肿瘤医院
建设内容:2022年9月,四川省肿瘤医院委托南京瑞森辐射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四川省肿瘤医院改扩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9月28日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批复(川环审批〔2022〕125号)。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四川省肿瘤医院内PET/CT中心(已建,分为地上1层和地下1层)一层及第一住院楼(已建,地上13层建筑,位于PET/CT中心北侧)一层部分区域,医院在上述区域进行改扩建,扩充PET/CT中心一层放射性核素显像诊断区的使用面积,并新增放射性核素68Ga及1台PET/MRI设备(PET/MRI不属于射线装置)开展核素显像,1台PET/CT(型号:BiographmCT-S,其中CT部分属于Ⅲ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666mA)。整个核医学PET检查中心工作场所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2024年05月14日取得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为“川环辐证【00072】”,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生产、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有效期:2024年05月14日至2025年02月15日。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有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01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田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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