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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肿瘤医院关于“组合插植施源器、一种放射性粒子植入系统 ”发明专利实施许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0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四川省肿瘤医院关于“组合插植施源器、一种放射性粒子植入系统 ”发明专利实施许可的公示

四川省肿瘤医院科研处2025年1月6日(编号:Z014)

根据国家、省成果转化相关法规,《四川省肿瘤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规定,由项目团队申请,医院审核同意,我院发明专利“组合插植施源器、一种放射性粒子植入系统 ”实施专利技术独占许可方式转让,现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组合插植施源器、一种放射性粒子植入系统

(1)发明专利名称:组合插植施源器

发明人团队:王先良;王培;黎杰;康盛伟;谭燕。

(2)发明专利名称:一种放射性粒子植入系统

发明人团队:李林涛;王先良;路顺;付娇娇;何勇;王宇;王首龙。

二、拟转让公司:四川华曙图灵增材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三、转化方式:专利技术独占许可

四、转化总额:专利权使用费¥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圆整),由拟转让公司分期支付给我院。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首期款150,000.00元(大写拾伍万元整),合同签订后,提交技术资料后30日内,甲方以技术秘密转让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专利转让费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拾伍万元整)。

(2)双方确定,根据该项专利产品上市后甲方全国年销售额,按5%比例支付给乙方剩余专利转让费人民币850,000.00元(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按年支付,直至付完。

(3)在付完专利转让费100万元后,甲乙双方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并完成专利权人的变更工作,甲方按该项专利产品年销售额的2%支付乙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金,按年支付,直至该产品退市。专利团队转化收益分配备案表已交科技部备案。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0号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四川省肿瘤医院科技部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科研处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报医院办公会议审批。

联系人:周红艳,武文博

电 话:028-85420136,028-85420010

邮 箱:kyc@scszlyy.org.cn

四川省肿瘤医院科研处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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